关于暂停医保刷卡结算的公告
接浙江省省级医保服务中心和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通知,因医保年度结转和大病保险政策调整需要,在以下时间段暂停医保刷卡服务。暂停详情如下:
一、2015年6月30日18时至2015年7月2日6时,浙江省省内异地医保暂停刷卡结算。
二、2015年6月30日17时30分至2015年7月1日6时,湖州市所有医保暂停刷卡结算,包括湖州市三县两区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暂停刷卡期间,医保住院病人如需出院,则需自费结算出院或者推迟出院结账;在门(急)诊,建议非急诊病人避开此时段看病,如因急诊看病的,需医保病人自费结算。对于自费结算的情况,请事后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证历本、出院记录(住院病人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到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市一院
2015年6月30日